如何合法地将未出资股东除名?

股东除名制度是指在出现特定事由时,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剥夺不履行出资义务股东的股东资格,股东除名不需要征求被除名股东的意见,公司可以依据法定程序直接作出除名决定。

私家车顺路载客遇事故,法院判保险拒赔不成立

我所律师成功代理本案,为车主争得赔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成都范围内的类似争议提供判决参考。

如何正确认识作品及署名

著作权纠纷中,对于原告来说,比较头疼的一点是如何举证证明原告方享有涉案作品的著作权或相关权益。而对于被告来说,攻击原告方不享有涉案作品的著作权是其抗辩的重要武器。

德国博世商标专用权纠纷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该销售行为构成侵权;但是,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般而言,销售方对于“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不会出现举证不能。因此,“是否知道是侵权商品”往往成为判定销售方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关键。这既需要从客观事实层面论证商品侵权,还需要从主观...

当事人涉嫌妨害公务罪,我所不起诉意见获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相关数据,2013年以来,我国的无罪判决率为0.016%,逮捕后的撤案率和不起诉率分别为0.007%、1.4%,由此可见无罪辩护及不予起诉案件的艰难与不易。

交通事故致工伤获“双赔”

原告董某系某公司员工,在一次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九级伤残。董某遂向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申领工伤保险待遇,但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以董某已从肇事司机处获得残疾赔偿金为由不予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