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成华区某小区的被告人邱某与被害人周某是网上认识的朋友,2014年6月5日,邱某开车带着周某在郊区游玩了一天,到傍晚时邱某将车开到某公园处,向被害人周某提出性要求,遭到周某的反对后,当即扯周某的衣服,周某反抗更强烈。邱某看到周某如此反对,也就对周某失去了兴趣。但是,邱某想到几天来,请周某吃饭,给周某买衣服等花了自己不少钱,心里极不平衡,于是打了周某一个耳光,强行摸了一下周某的...
2016年7月 某融资担保公司老总李某,请其客户经理张某在一份200万元的借款合同上签字,并借用张某个人银行帐户,该合同约定借款期限1个月,年利率24%,由该融资担保公司、公司老总作为连带保证人。张某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后当天,出借人将200万元资金转账至游某银行帐户。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主张本案系民间借贷关系,应当对钱款的交付和借贷合意提供证据予以证明,现原告仅能提供付款证明,但未能提供相应的债权债务凭证,无法证明原告在支付被告每一笔钱款的时候双方均达成借贷的合意,且从聊天记录来看,原告从无向被告催要的依据,与一般交易习惯不符,故原告主张双方之间为借贷关系的理由不能成立,遂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陈某与孙某、成都某某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近期结案,孙某是成都某某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主要领导之一,孙某因公司经营周转需要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以其个人名义陆续向陈某借款300万元,并向陈某出具了借条。之后,孙某未能按时支付本金与利息,陈某无奈只得起诉到法院,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16年5月至同年8月期间,邢某,刘某,罗某组织被告人朱某,陶某,柳某,陈某,魏某等人事实诈骗活动。各被告人根据邢某等人提供的客户联系方式,假工作证等、话术模版等诈骗被害人欠款,各被告人均从中非法获利,朱某等人与2017年6月14日被刑事拘留,2017年8月朱某家人委托了四川中法律所律师代理此案。
亲朋好友向自己借钱的时候,碍于面子很多人都不会拒绝,但考虑到双方的关系是比较亲密,所以就没有要求对方打借条,但没有想到对方借钱后不认账了。那么,借钱不还没借条怎么处理?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分析一个我所代理的真实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