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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案件中的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18-05-17 中法律师事务所

1、民间借贷的主体有哪些?

主要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的资金融通的行为,不包括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2、作为出借人,我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提交哪些证据?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3、以民间借贷提起了民事诉讼,但涉及到了非法集资犯罪的该怎么办?

针对以民间借贷为案由提起的诉讼,法院在立案后,如果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及非法集资犯罪的,会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的,你再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依然会受理立案。

 

4、民间借贷中,若双方未约定利息,能向法院主张利息吗?

若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支付借款期间的利息,法院不予支持;若借款人自愿支付,后又反悔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不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的利息,法院依旧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的利息法院予以支持。

 

5、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为多少是受法律保护的?

若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支持;若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在24%——36%之间,已经支付的利息,一方主张返还,法院不予支持,如果未支付,出借人索要此部分利息,法院也不予以支持;若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支持。

 

6、借贷双方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会支持支付逾期利率吗?

双方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双方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7.在民间借贷中,根据借款人的指示将款项支付给第三人的的情况,在诉讼中应当怎样处理?

根据借款人的指示,出借人将款项直接支付给第三人的,出借人在提起诉讼时应当将借款人作为被告。诉讼中,借款人对借款合同的主体无争议的,实际收款人可以作为证人参加诉讼以便查明借款交付事实;借款人否认收到借款的,出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追加实际收款人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8、借款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在诉讼中出借人能否主张此借款为借款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借款人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向出借人借款的,出借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借款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向出借人借款的,出借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出借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整理人:宋婧娇,法学硕士,四川中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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