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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618”烦恼解决书,请查收

发布时间:2018-06-21 中法律师事务所

再过几天,一年一度的“618购物狂欢节”就要来了,各位女士,是否已打开男朋友的支付宝,蓄势待发?各位男士,是否已上交上半年的积蓄,准备博红颜一笑?今天,小编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并不是给大家提供最强折扣购物攻略,而是想跟大家聊一聊如何解决“618”之后遗留的烦恼。

 

1、网购商品不满意可以退货吗?

“买时笑嘻嘻,买后哭唧唧”这是许多购物者在这种大型购物节之后所会有的感叹。因为在购物节当天面对比平常价格低很多的商品时,很多人的状态是非理性的,但等到商品到了家,拆开了快递,才发现很多商品是自己不满意的甚至用不到的。那么对于这些商品,我们是否可以退货呢?

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但一些特定商品除外,如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和期刊。另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也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因此,只要不是那四类特定商品以及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其他商品均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但你退货是需保证商品的完整性,并且承担退货的运费。
 

2、特价商品、打折商品是否支持退货?

“618”之所以这么受欢迎,就是因为当天它会给购买者很大的折扣,并且会抛出很多的特价商品。但许多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会挂出“特价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告示内容。这样的告示内容是否有效呢?特价商品、折扣商品是否因为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的约束而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呢?

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以合同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因此对于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所作出的这种强制性霸王条款是无效的,特价商品、折扣商品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款。

 

3、已付定金的买卖反悔了定金可以退吗?

“618”这种大型购物节,商家往往提前一个月就开始预热。许多商家会推出提前交定金,6.18日当天折抵的活动。那么,如果真的交了定金,等到“618”当天不想买了,这个定金是否可以退呢?

此处的“定金”其实是一种履约担保,根据我国《合同法》和《担保法》的有关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消费者在付了定金之后不想购买该商品,定金是不能退的,但若约定的定金数额过高,超过货物价格20%的部分是无效的。

 

4、 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若有欺诈行为,怎么办?

现在许多卖家为了销售自己的商品或服务都会进行一定的夸大宣传。适当的夸大是有利于商品、服务的销售,但如果过度的夸大,导致实际商品、服务与商家宣传、描述的严重不符,则有可能涉及欺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如果你发现商家存在欺诈行为,可以积极地向商家索要赔偿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5、网购若发生纠纷,我们可以找谁?

由于网络购物商品信息可能存在的不真实性,消费者收到货物后往往难以达到自己的预期,因此,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纠纷逐渐产生。但当纠纷真正发生时,我们又可以去找谁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网购过程中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我们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如果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另外,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在有销售者或服务者、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这双重保障的情况下,大家不用再担心自己权利被侵犯后得不到赔偿了。

各位剁手党们,通过以上的了解,是不是可以更加放心大胆的狂欢了呢?!Let's go!

 

 

作者简介:王瑞龙西南民族大学法律硕士,四川中法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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